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4-28
负责保卫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野生动植物案件;具有对辖区内的各类破坏森林案件和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侦查权;负责本级森林公安队伍管理和警衔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的森林资源保卫工作、林区治安管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适时组织执法检查;承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省、牡市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