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4-28
贯彻执行国家、省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法律规程;研究制定全市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国土绿化、植树造林工作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作;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防沙、治沙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封山育林和更新造林工作;检查验收荒山、荒地绿化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新炭林、特种用途林)、风景林的培育、管护;承担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